非法禁錮六同胞 五福建籍被告已判刑 綁架勒索案最後被告判囚
2010-11-28 (05:52)
(歐洲 )(本報記者董婷婷報道)以提供工作機會為誘餌,先後綁架、勒索六名同胞的五名中國籍男子,去年被英國警方逮捕並起訴。中央刑事法院Old Bailey周五以多項綁架及勒索罪名,裁定該犯罪團夥最後一名被告閻明(Ming Yan,音譯)判監8年。

         定居倫敦溫布利的19歲閻明,於今年10月20日已承認兩項綁架及兩項勒索罪名。同案其他被告陳國平(36歲)、陳國(36歲)、陳兵(37歲)、陳國海(41歲),則已於今年4月承認綁架、勒索及非法禁錮等控罪,並因數罪並罰,被Old Bailey法院分別判處15年、12年、10年及6年監禁。

         據倫敦警方指出,以上五名被告均來自中國福建,2007年7月至2009年3月期間,在倫敦、百福郡(Bedfordshire)的魯頓(Luton),先後綁架六名中國同胞,非法禁錮毒打他們後,又威脅他們遠在中國的親人如不支付數萬鎊贖金,就要眼睜睜地看著親人被撕票。

         倫敦警隊接到報案後,根據所掌握線索,先確定了這些綁匪的兩個據點,後將該團夥所有成員逮捕。

         嚴重及有組織犯罪指揮部綁架小組偵緝警長Tony O' Sullivan表示,該犯罪團夥利用受害人急需工作的心理,將其誘騙至根據地,隨即殘忍地暴力攻擊及恐嚇被害人,盡可能地榨取金錢,根本不曾顧慮受害人及其親屬可能受到的肉體或精神傷害。

        犯罪團夥登假招工廣告誘騙

         倫敦警隊的新聞公布透露,該團夥最初在華人社交網站上,用中文刊登虛假中餐館招工廣告,要求應徵者到魯頓應徵,兩名中國男女看到廣告後到魯頓應徵。接頭人將他們帶到該團夥據點之一:魯頓的Hatton Place後,該團夥其他成員一擁而上,將他們綁起、封嘴,又用利刀威脅他們支付贖金。

         由於女受害人無故失蹤,其遠在中國的親屬托其在曼城的親戚尋找,因而揭發此案。曼城警方首先接到報案,得知女受害人失蹤前曾前往魯頓應聘,於是將案件轉交百福郡主要刑事犯罪小組繼續調查。

         期間綁匪通過電話、郵件等手段向受害人在中國的親屬索要贖金,並數次提高贖金數額。

         第三名受害人於2009年3月同樣因受招工廣告吸引,而接觸該綁架團夥。一名叫「林先生」的男子將他帶到該團夥在倫敦的另一據點,該團夥4名成員隨即將他綁起,並通過毒打、利刀威脅所要贖金。

         所幸該名受害人在被綁架9小時後成功逃脫。他逃入Lewisham High Street附近一家中餐館時,脖子上還有綁匪用來綁他的膠帶。該餐館員工幫他攔下附近一輛巡邏警車報警。警方隨後確定該受害者被禁錮地點在Romborough Way,SE13。

         不久,第四名受害人因受「林先生」招聘裝修工人的廣告吸引前往Peckham Rye,他同樣被綁起、毒打及威脅贖金,綁匪這次又給他戴上頭套,防止他認出綁架據點。被關一夜後,該名受害人成功逃脫,並發現另一房間還關有第五名受害人。

         脫逃後,他向當地政府兩名保安求救並報警,警方迅速找到了他被關押的地點Peckham Rye,SE15。

         警方抵達時綁匪已盡數逃走,第五名受害人也自行解脫。

         該受害人同樣因受招聘裝修工人廣告吸引而來,被綁起後曾遭8人毒打,綁匪拿走了他的錢包,並命其提供銀行卡密碼。他又因提供假的銀行卡密碼而被再次毒打。綁匪最終拿走了他的手機及900鎊現金。

         綁匪陳國平、陳兵首先於2009年3月落網,陳國、陳國海同年12月在警方大範圍搜捕下被捕,閻明今年3月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