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取本金無利息 |
2010-11-25 (05:06)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聯邦新IIP規定,申請人須擁有160萬元淨資產,同時有80萬元投資在加國。申請人把80萬資金存入加拿大庫務局(Receiver General for Canada),聯邦政府最後會把資金分發到參與投資計劃的各省份,用於發展能源、基建、創造就業。申請人可在5年後可取回本金,但無利息。 IIP不同於各省提民移民計劃(Provincial Nominee Program,簡稱PNP),但就同各參與省份的省政府合作,而現在參加該項目的省份包括卑詩省、緬省、安省、新斯高沙省、愛德華王子島、紐芬蘭省及拉布拉多、紐賓士域省、西北特區,通過IIP共約獲得5億元資金,而其他省份也有意加入IIP。 毋須在加國做生意 IIP的申請人不同於省提名計劃,申請人只需要證明自己至少有2年曾經擁有、控制或領導過企業的管理經驗,不過,就不需要在加國創辦生意,也不用提交商業計劃。 聯邦移民部數據顯示,僅在2009年IIP就有5億元分配給參與各省份用於經濟建設,而現階段各參與省份就正在運作近20億元的投資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