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賽車被警扣 法拉利成最昂充公車
2010-11-25 (05:07)
(溫哥華 )(本報記者)卑詩政府利用新的民事充公法例,充公兩輛街頭賽車的汽車,一輛是價值235,000元的法拉利(Ferrari)汽車,另一輛是價值75,000元的寶馬(BMW)汽車。其中法拉利車成了本省充公的最名貴汽車。

        北溫皇家騎警指出,9月25日他們在西摩山(Mount Seymour)截停一輛藍色2008年款法拉利Scuderia汽車,以及尾隨於後的一輛白色2008年款白色寶馬M6汽車,兩車車速高達每小時200公里,險些撞及一個女子及與她同行的兩個兒童。

        警員向兩個涉案31歲司機發出嚴重超速、不小心駕駛告票,並罰停牌15天。之後省府又援引新修訂的民事充公法例,把涉及危害他人生命的兩輛汽車充公。

        公共安全及法務廳長高利民(Rich Coleman)表示,很明顯當事人司機都明白有關的懲罰不能僅限於一張告票,因為連司機本人也無意對充公事提出異議。

        高利民說:「這說明為何政府在兩年多前要加強民事充公法例。當汽車撞死或撞傷人時已經太遲,我們的法例在魯莽司機傷及無辜之前,把他們的汽車沒收,因為他們無視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法拉利車出售後,50%收益付給另一不涉案的親屬車主,省府將獲餘下20%收益,司機得30%。寶馬售出後 會先支付存放及拖車費,再償還銀行貸款,餘款30%歸省府,70%歸司機。預計省府共可得到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