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銀行售迷債誤導客戶案開審 |
2010-11-25 (15:31) |
本港首宗涉及銀行銷售雷曼迷你債券手法誤導客戶投資案,今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涉案的中銀前經理否認控罪。 47歲的被告張瑰瑰,案發時是中銀個人財務服務經理,被控9項以欺詐或魯莽手段隱暪實情,誘使他人投資。被誤導的6名事主,年齡介乎40至78歲,大部分小學程度,當中一半已經退休,涉及投資總額約680萬元。 其中一名62歲已退休的清潔女工,早上作供時表示,認識被告10多年,非常信任對方,之前投資基金都沒有問題。2005年被告叫她提取6.5萬元美金投資,聲稱低風險、高利息及一定保本,但沒有提及雷曼迷債。 案件下星期續審,預計需時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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