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研訊再傳召大新銀行 |
2010-11-05 (12:23) |
立法會調查雷曼迷債事宜小組委員會繼續展開聆訊,再度傳召大新銀行管理層作供。 議員甘乃威質疑大新銀行作為分銷商,沒有清楚向客戶指明所投資的雷曼相關保本產品需要承擔雷曼的信貸風險,認為是推卸責任及失實陳述。而社民連的梁國雄表示,雷曼投資產品發展到後期,演變成與股票或信貸掛鉤票據,結構更複雜,風險及槓桿更高,質疑大新前線員工,能否清楚向客戶解釋。 大新銀行董事總經理黃漢興回應時表示,前線銷售人員除要接受基礎投資培訓外,針對個別投資產品,亦會有相關培訓內容,資料多數由發行人或交易商提供,令銷售人員更易掌握產品特性及風險,銀行已提醒銷售人員,必須向客戶說明,一旦雷曼倒閉,保本產品就會失去保本功能。 黃漢興又指,有關銷售文件所描述的產品性質及名義都不是由分銷機構制定,而客戶簽署銷售文件時,分行職員亦會提醒客戶涉及的風險及產品是由雷曼發行。 他說,銀行設有多重架構監察銷售流程,並有派員工定期抽查交易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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