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續審思覺失調漢投腐液案 |
2010-11-24 (11:32) |
銅鑼灣行人專用區投擲通渠水傷害6男女一案,今早繼續在高等法院審理,3男4女陪審員稍後退庭商議。 法官引導陪審團時表示,被告盧證濠由2007年開始患上思覺失調,案發前約半個月,他沒有服藥。法官又提醒陪審團,被告曾在庭上表示,犯案前腦海中有一把聲音,指使他投擲通渠水,但他最初向警方錄影作供時,並無提及這一點,只是說投擲通渠水是他自己的主意。 24歲被告盧證濠較早前自辯時表示,他患思覺失調,案發前曾間竭性停藥,加上與親密男性好友於案發前一天吵架,跟他腦電波通話的「阿文」「最後警告」下,才投擲通渠水。他坦言事後「好後悔,無認清後果,想同事主道歉」。 案情指,去年12月12日,被告在銅鑼灣駱克道行人專用區投擲腐液彈,令6名途人身體嚴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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