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蝕液潑裝修工狂躁漢判囚4月 |
2010-08-31 (12:02) |
患有狂躁症的失業漢,因不滿裝修工人發出嘈音,致74歲年老母親受驚嚇,一怒下將通渠水淋潑2工人,幸2工人手臂僅屬輕傷,該名中年漢較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2項有意圖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名,今日被判監4個月。 法官判刑時表示,法庭不能容許以擲腐蝕液體形式阻嚇他人的行為,指被告罪行非常嚴重,可能引致永久傷害及致盲,最高可判終生監禁。法官又指,被告並沒有精神病,不接受他說因私隱遭侵犯才犯案的說法,但考慮到他無案底及認罪,而且只有少量液體濺出,2名傷者的傷勢亦輕微 ,量刑起點半年,減刑至入獄4個月。 案情指,去年10月10日早上10時,2名裝修工人為北角英皇道北角中心大廈6樓一單位的簷篷進行裝修工程,47歲的被告舒兆霆和母親及胞姊居於施工樓上單位,因不滿裝修工人嘈吵,被告乃自樓上的窗門把一些液體潑向2人,2事主沒有理會,被告即自單位步出,從大廈走廊把通渠水潑向2人,2人即時感到手臂有燒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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