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連海字條稱不委托律師上訴
2010-11-22 (12:11)
內地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家長、「結石寶寶」組織的發起人趙連海,被裁定「尋釁滋事」罪成判囚兩年半,一審上訴期今日屆滿。趙連海的代表律師獲得一張聲稱是趙連海的親筆字條,表示不再委托他們辯護。

        趙連海的代表律師李方平及彭劍上午再到大興看守所,看守所人員向他們轉交一張聲稱是趙連海的親筆字條,內容是要結束李方平及彭劍兩人的辯護委托。不過,李方平質疑有關字條的真確性,強調繼續代表趙連海上訴。

        律師彭劍表示,案件目前有三個可能性,包括趙連海放棄上訴,或委託另外的律師,以及趙連海自行提出上訴。

        較早前,趙連海案的代理人之一許志永表示,已寄出有趙連海簽名的上訴書,期望今日寄到法院。

        根據法律程序,一審案件在判決後的一天起計算,辯方要在10日內提上訴,一個月內有結果,即是說如果趙連海今日提出上訴的話,下月22日前會有上訴結果。

        早前發信邀請港區人大聯署要求釋放趙連海的港區人大羅范椒芬表示,暫時無意再聯署,因為未知趙連海的上訴情況。

        羅范椒芬認為,內地司法制度強調寬嚴雙制,判決都要依據情、理、法。她相信,內地法院對趙連海的判決,一定有法律依據,而法院也已公布理由,因此港區人大早前聯署求情,是從情出發,希望法院寬容,作出輕判。

        對於昨天新華社報道有關法院對趙連海判決的理據,羅范椒芬指新華社發表的只是報道,並非聲明,因此不會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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