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福夫夜總會保安遭殺案 被告一級謀殺罪名不成立 |
2010-11-21 (05:54) |
(多倫多 )(綜合報道)多倫多2002年丹福夫(Danforth)的1間夜總會保安員古登(Rhoan Gooden)被槍殺的案件有裁決。陪審團在2度向法官表示相持不下之後,於周五早上裁定被告一級謀殺罪名不成立。 其實,律師們已經準備馬上便會重審,所以對於陪審員能夠達致結果感到意外。 現年39歲的紐文(Richard Emile Newman)在首席陪審員作出無罪的裁決後與他的其中一名律師擁抱。不過,這裁決並不意味紐文獲得自由。他因為在紐約與美國的執法人員槍戰,已被判監12年,目前正在美國服刑。 他涉及多倫多的兇殺案,所以相片在美國的頭號通緝犯節目中播出,其後執法人員接到線報,獲悉他處身於布魯克林(Brooklyn)的1幢柏文大廈,於是採取行動。 與美執法人員槍戰仍在服刑 陪審團獲悉,紐文於2002年8月4日的槍擊案後離開加拿大。他是於2004年在美國被拘捕,其後於2006年被移交加拿大受審。 此案審訊了8個星期,其後陪審員退庭商議了4天。紐文並沒有在辯護中作證。 辯方律師麥桂格(Monte MacGregor)表示,這案涉及2名證人,其一在該夜總會之內,另一在外面,證明了開槍的時間,而保安攝影機顯示,這時紐文已經離開了現場。 控方則指稱,開槍的人是紐文,而紐文曾因為在夜總會內戴頭帶的問題與古登發生爭論。資料來源: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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