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司機深圳「殺嬰」案押後宣判
2010-11-18 (11:14)
轟動一時的香港貨車司機深圳「殺嬰」案,被告梁冠彪被控在深圳駕車瞌睡撞倒母子,男嬰連同嬰兒車被卡在貨車底拖行,梁為甩掉男嬰,竟「S」形驅車,最後男嬰遭車輛輾斃。梁較早前否認故意殺人控罪,案件原本今日判刑,但檢察院收到新證據,押後判刑。

        被告梁冠彪由囚車送到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辯方律師在庭上表示,被告不承認故意殺人罪。由於檢察院收到一些相片,案件要再押後宣判。

        而男嬰父母亦有到庭旁聽,男嬰母親表示,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至於會否循民事索償,暫時未有考慮。

        案情指,今年4月25日早上,被告梁冠彪駕駛貨車途經龍崗區,懷疑因為打瞌睡,撞到在路邊一名女子,並將她推著的嬰兒車捲入車底,車內有一個3個月大男嬰,司機並沒有停車,多名途人發現貨車底掛有嬰兒車,通知司機,當時男嬰手腳仍郁動,司機下車查看後,登車高速逃去,並以「S」型行車,男嬰最終被拋出嬰兒車外及被輾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