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控周刊誹謗被駁回
2010-11-16 (11:16)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控告台灣《壹週刊》影射他召妓的報導妨礙名譽一案,台灣高雄地方法院裁定,陳致中懷疑召妓的報道和事實相符, 駁回申訴。陳致中可以提出上訴。

        陳致中是在7月26日對《壹週刊》報道的懷疑召妓,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告訴,除索償兩百萬元新台幣,還要求在中國時報等四大報刊登道歉啟事。

        該期《壹週刊》報導,指陳致中背著太太黃睿靚,深夜開車載著應召女「妮可」去汽車旅館開房間,該刊聲稱有疑似召妓電話錄音檔,後來又公布已廿通召妓電話錄音,比對聲音、口頭禪,都與陳致中極類似;當時周刊報道指出,跟監發現,召妓男所到之處與陳致中的行蹤「幾乎完全吻合」。

        但陳致中對《壹週刊》的報道全部否認,黃睿靚更力挺陳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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