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主動查水務署抄錶問題 |
2010-11-10 (15:31) |
申訴專員決定根據《申訴專員條例》條展開主動調查,審研水務署在管理水錶及用戶帳目方面的安排。 過去3年,該署每年接到逾100宗有關水務署的投訴,當中有不少是指該署在不正常情況存在數年後,才向用戶發出經調整的水費單。用戶雖然不滿該署對有關調整所作的解釋,但由於事隔多年,往往難以提出足夠證據抗辯,結果須繳付經調整的水費單,因而感到受屈。至於其他的投訴則涉及該署就抄錶、更換和測試水錶,以及與用戶溝通等方面的安排。 申訴專員黎年表示,水務署在管理水錶及用戶帳目方面的安排,看來有行政體制上的問題,而且就公平對待用戶而言,該署的讀錶和發單安排亦需要改善。因此,該署決定就這個課題展開主動調查,藉此找出問題的成因,並提出改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