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阿姨中心辦講座 家庭能源補助最高600元 |
2010-11-07 (05:40) |
(紐約 )(本報記者陳潤芝報道)2010至2011年度家庭能源補助計劃(HEAP) 常規福利及緊急福利部分已於11月1日接受申請。紐約州臨時救濟及殘障補助辦公室難民移民援助部移民社區聯絡員沙淳昨(5日)在吳阿姨服務中心向市民講解能源補助的內容及申請資格,如遇緊急情況的合資格市民最高可獲600元補助。 沙淳表示,家庭能源補助計劃是聯邦政府提供經費的一項家庭補助福利,目的是幫助低收入家庭,年長者和符合收入標準的人士,獲得包括暖氣,電力等費用的補助,由於補助撥款用完即止,因此合資格家庭應盡快申請。根據統計,2008至2009年度共150萬名個人及家庭申請,創新了歷年的紀錄,當中有不少華人,補助最高可達600元,如家庭中有6歲以下、60歲以上或殘障的家庭成員,可額外再獲50元。 合資格申請能源補助的低收入用戶,每月的家庭月總收入的標準為一人家庭2129元、二人家庭2784元、3人家庭3439元、4人家庭4094元、5人家庭4749元、6人家庭5404元、7人家庭5527元、8人家庭5650元、9人家庭5773元、10人家庭5896元、11人家庭6029元,此後每增一名家庭成員增加收入468元。 此外,如天然氣取暖供應、電力取暖或調溫器系統即將面臨或已被切斷,燃料用盡或快用盡等情況,聯邦政府也提供緊急能源補助,但這些家庭的手上的流動資金(不包括房屋及汽車)必須少於2000元,而如有60歲以上的家人,流動資金要少於3000元。而申請取暖設備修理援助,低於3000元的可用經濟資源均不計入。 沙淳指,申請者須攜帶最近的電費,煤氣等帳單或是由業主簽署,證明能源費用是由申請人支付的文件。最近四星期收入證明,領取失業金福利單據,銀行月結單,存款與利息收入文件,每位家人的有效社會安全號碼,自僱人士,須出示最近三個月的收入,以及全家人的出生證明或結婚證書,學校讀書證明或受洗紙等。 申請人可將申請表格郵寄或親往皇后區辦公地點,Jamaica大道161-10號,此外紐約州眾議院孟昭文辦公室可代寫申請表格,電話1(718) 939-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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