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拒簽中國廚師 獲判換移民官重審
2010-11-05 (05:44)
(溫哥華 )(本報記者宋娜)一位中國公民曹朝橋(Chao Qiao Cao,譯音)獲魁省一家中國餐廳聘用,申請加國工作簽證,不過移民部北京辦事處在審核時懷疑,曹朝橋在中國的資金及家庭關係不夠緊密,有可能在簽證到期後滯留加國,因此移民拒絕了他的工作簽證申請。

        曹朝橋上訴到聯邦法院,要求司法覆核,法官裁決擱置移民部的原來的裁決,由另外一個簽證官重新審核當事人的申請。

        指有滯留加國之嫌

        27歲的曹朝橋原來在中國烏魯木齊一家大型連鎖餐廳擔任主廚,後來他被魁省一家中餐廳聘僱擔任廚師一職。不過移民部北京辦事處在接到他的申請後懷疑,曹朝橋在中國的薪資不高,他的家庭人數不多,而他在魁省工作期間也不會有大量的收入,因此移民部認為他會在簽證後滯留加國,因此拒絕他的申請。

        曹朝橋隨後上訴,要求司法覆核。而法庭在調查後發現,曹朝橋的妻子和孩子均在中國居住,他的父母及兄弟也在中國。另外,曹朝橋的妻子在中國擁有一個物業,而他和妻子也有真實的存款紀錄,因此法庭認為曹朝橋在中國有聯繫。

        聯邦法院認為,曹朝橋在申請工作簽證期間,已經盡力同簽證官配合,表明他會在簽證到期後離開加國的意願。例如曹朝橋提交一份聲明,指他在魁省的僱主已同他說明逾期滯留的後果,並表示會在他簽證到期前解除僱傭合同。

        另外曹朝橋在聲明中指出,他的移民中介也已經向他說明滯留加國要面臨的法律程序。不過簽證官最後仍以曹朝橋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為由拒絕申請是不合理的。因此簽證官拒絕曹朝橋工作簽證申請的決定也應暫時擱置,移民部應重新安排另一簽證官重新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