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取締派傳單塞道路 阻行人道交通者接罰單
2010-11-03 (05:19)
(紐約 )(本報記者陳潤芝紐約報道)10月31日開始,警方將正式對阻塞行人交通道的派發傳單者開罰單,而罰單金額將全數由派發傳單者個人負責。109分局社區事務小組探員歐唐納 (Det. Kevin O'Donnell) 昨(1日)更表示,他們已成功以「阻塞行人道交通」(blocking pedestrian traffic) 開出第一張罰單,以防止大批派傳單人員阻塞道路。

        在緬街近40路及41大道的十字路口,經常有不少人派發傳單,讓狹小的行人道寸步難行。歐唐納昨日表示, 在行人路中心派傳單是「阻塞行人交通」,屬於行為不當的刑事罪。因為派發傳單者經常造成阻塞,他們未來將嚴加執法,收到罰單的民眾必須上庭,並由法官裁定金額。

        而屢犯者罰單金額也會相對調高。初次罰金由25元至100元不等,屢犯者可至300元甚至更高。不過,歐唐納指,派發傳單民眾如在街道處的兩旁活動,而不阻擋商家出入口及人行道,將不會違法。

        在羅斯福大道及40大道所見,有不少發傳單人士已違規。一位發傳單的民眾表示,他們並未收到通知,指警方會嚴加執法,不過他就贊同派發傳單時要保持地方清潔,也不要阻礙到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