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捱告仍續演火焰雞尾酒 華埠酒吧東主被合夥人禁回店
2010-11-03 (05:20)
(紐約 )(本報訊)一間受歡迎的華埠酒吧東主因為表演自創的火焰雞尾酒,現被合夥人入狀法庭禁止他再涉足這間酒吧。

         這位酒吧東主Albert Trummer的火焰雞尾酒表演曾使他在電視劇《紐約市主婦》中上鏡,他的合夥人對Trummer的行為忍無可忍,便入狀法庭申請禁制令,獲得法官簽署,他現被法庭命令不准再到這間「Apotheke」酒吧。

         Trummer自命為「雞尾酒藝術家」,他在今年6月涉嫌在酒吧內進行火焰表演,被控危害公眾,案件仍待開審。

         消防處調查人員在從前已警告過Trummer要停止這種火焰表演,因為他以白蘭地、伏特加與威士忌等烈酒混合點燃,造成高達5呎的火焰,幾乎燃著酒吧的天花板裝飾與其他易燃物品。

         但Trummer的合夥人表示Trummer在涉案後仍在玩火,Trummer涉嫌在10月17日凌晨1時到酒吧櫃台後,根據訴狀表示,他「拿起4瓶香檳,加以搖晃,然後以一把利刀割開酒瓶,把香檳酒向櫃台四周噴發,弄濕附近的客人與僱員」。

         訴狀又表示,Trummer再取去兩瓶Sambuca酒,把酒瓶「砸碎在大理石櫃台上」,然後嘗試以火柴點燃,他還在叫嚷「如果我被捕,這會是玩真的」。

         一位酒保手急眼快灑水在櫃台上,避免著火,Trummer的合夥人便致電911報警。

         訴狀表示Trummer的行為影響酒吧的業務,州酒牌局已表示可能不會批准「Apotheke」酒吧的酒牌續期。

         這項訴狀尋求一項永久禁制令,禁止Trummer到這間酒吧,另外又要求數目不明的金錢賠償,因為Trummer的「非法與危險的煙火點燃活動」,使到酒吧生意陷入「極大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