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顧問費出問題 |
2010-10-30 (05:55) |
(三藩市 )(本報訊)根據周三公布的州審計報告,加州高鐵計劃迄今付給工程和環境顧問數百萬元費用,卻未適當紀錄作為稍後核實開支之用。 監察長奇克(Laura Chick)辦公室審查共計890萬元的這些支出,其中大約344萬元在5月及6月支付,佔總額約38%,都沒有記錄顧問工作時數。 審計人員並發現,高鐵局的9萬多元公關開銷,可能具有重覆性。他們並質疑一筆70萬元顧問費的協議,收款顧問眼下為一個地方政府市議會工作,不是為高鐵計劃,有可能引發監督上的問題。 奇克旗下審計人員在這厚達14頁的報告中表示,高鐵局持續缺乏管理例行事務的成文政策和程序,這些事務包括合約管理、資料安全、財政及人力資源管理。 但是,監察長辦公室亦表示,在新任執行長范亞克(Roelof van Ark)上任後,該局的管理成效已出現改進。 范氏自上任以來,一直在落實州審計局今年4月提交的建議。 范亞克在5月上任後,更改該局公關合約從而避免重覆,並聘請一名合約經理,負責加強財務控制,且靠著重新談判合約,為高鐵局節省260萬元。 奇克表示:「舊管理當局採用舊的行事方式,新管理當局的態度似乎更加認真,在運作和監控人民提供的經費方面都大有起色。」 范亞克表示,已經採行監督「入口城市政府議會」(GCCG)的工程和技術顧問的措施。該團體代表洛杉磯東南方27座城市,一些城市位於高鐵預定路線兩旁。 高鐵局打算斥資430億元,修築連接南加與灣區總長220哩的高鐵路線。官員希望靠選民批准的90億元公債收入、政府補助及私人投資,共同籌集成本。 奇克的辦公室做出結論表示,高鐵局還沒完全準備好,可以分發和監督聯邦撥款,或確保工程符合經濟振興法案的規定。 報告警告說,假如未合乎聯邦規定,該局可能不具備領取刺激經費的資格。 范亞克雖同意這個結論,但同時表示迄今簽定的工程和專業服務合約,都毋須受經濟振興法案的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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