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死8歲女兒 男子被判終身監禁
2010-10-24 (05:53)
(多倫多 )(綜合報道)勒死8歲女兒的男子被判處終身監禁,15年之內不得假釋。

        於周四的判刑聆訊會上,懷德(Rick Wilde)請求家人、朋友及上帝寬恕。他說:「內心為所犯罪過感到痛楚。」

        陪審團上月判處該名電腦技師二級謀殺罪成,駁回了他精神疾病令其對自己行為不負刑責的辯護。

        39歲的懷德承認,2007年10月18日於位於當妙斯路(Don Mills Rd.)夾史刁大道(Steeles Ave.)附近家中,將女兒米甘(Megan)放上床之後,以雙手扼勒其頸部,然後用浴袍帶緊緊纏繞其頸子。懷德當時作供時表示,覺得「這件事做得對。」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特羅特(Gary Trotter)指出,父親親手謀殺一名毫無防衛能力的孩子是「違反誠信的最嚴重例子。」法官表示,毫無疑問,「懷特許多時間受精神病困擾」,但不與其女兒的無辜死亡有關。

        在法庭聆訊會上作證的兩名精神科醫生就懷特的精神狀況,以及辨認是非的能力作出了相互矛盾的診斷。代表被告的精神科醫生得出結論,懷特可能患有精神分裂症或某種精神失常。而代表檢方的精神科醫生表示,並無證據顯示懷特患有嚴重精神疾病。

        資料來源: 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