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本月起調高酬金 |
2010-10-22 (18:18) |
由本月1日起,立法會議員的酬金由每月69,430元調整至70,400元;醫療津貼的金額由每年26,600元調整至26,970元;而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則會由每年不超過1,799,250元調整至每年不超過1,824,440元。 立法會議員可獲發還因履行立法會職務而須付出的開支,包括聘請職員、租置辦事處及有關的維修支出、印刷及通訊服務、資訊科技支援及交通及酬酢等。議員申領的償還款項須每年進行審計監察。 立法會議員的酬金、可申領的醫療津貼和某些工作開支償還款額的上限,會按照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每年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作出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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