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財匯局成員 |
2010-10-22 (10:49) |
行政長官再度委任財務匯報局程序覆檢委員會的主席及4名成員,並委任1名新委員,新一輪任期由11月1日開始。上述委任名單今日刊憲。 新一屆委員會由主席及5名成員組成。政府再度委任主席梁廣灝及3名現任委員,分別為羅君美、羅志力及彭玉榮;而財務匯報局主席高靜芝亦獲繼續委任為當然委員,關蕙則為新任委員。 除高靜芝外,主席及所有委員的任期為期3年,由2010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止。高靜芝則會在2012年11月30日同時卸任委員會委員及財務匯報局主席。 委員會於2008年成立,為一個獨立及非法定組織。委員會負責審閱財務匯報局所處理的個案,以確保財務匯報局的行動是公平及遵守內部程序及指引。委員會定期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報告。 政府發言人說表示,委員會致力提高財務匯報局工作的問責性及透明度。他又指,委員會的工作確保本港金融體系的穩健。他們希望能與委員會繼續緊密合作,保持香港的競爭力及維護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及金融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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