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婦北上獨留子女在家判感化 |
2010-10-21 (11:29) |
一名33歲的離婚婦人疑未有準備晚膳便匆忙北上,獨留一對子女在家,小姊弟難抵飢餓致電父親求助揭發事件。離婚婦人早前承認疏忽照顧兒童及普通襲擊罪,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判感化12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希望被告在感化期間有所得益,又指法庭關注被告,需否由第三者協助改善家庭關係。 案情指,33歲的被告董詩雅與41歲丈夫在1998年結婚,並於2008年離婚,子女與被告同住。今年7月8日晚上,被告突然離家外出,留下一對分別11歲及8歲的子女在家,小姊弟其後難抵飢餓,致電父親求助。4日後丈夫在互聯網終聯絡上被告,得悉她身在內地後憤而報警。 案件調查期間,女童供出被告離家前曾與她發生爭執,她遭被告用藤條鞭打,經驗傷後女童雙腿有青腫傷痕。直至7月23日,被告被捕,她在警誡下承認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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