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狀馬浩輝涉偷胸圍案審訊
2010-10-21 (11:23)
曾任記者和大專院校講師的前執業大律師馬浩輝,涉嫌今年5月初在離島坪洲偷竊女村民的胸圍被捕,被告不認罪,案件今日審訊。

        控罪指,44歲的被告於5月3日在坪洲好景台永利街1號地下外,偷竊一件價值360元的白色底有紅色邊胸圍,為女村民羅安琪財產。

        消息指,控方會依賴被告愉景灣住所電梯的閉路錄影片段,片段拍攝到被告在案發前,手持環保袋離開住所,回家時換了另一件衣服和沒有手持環保袋。案件發生於當日中午12時,兩小時後有人報警,該區船家憑身形和衣著,認出被告當日曾乘搭船隻往坪洲,有途人在垃圾桶發現被告銀包和女性內衣褲,於是報警。

        馬浩輝擁有法學碩士、法學士及新聞及傳播文學士資格,過去曾在多家電視台任職記者、擔任新聞及傳播學系兼職講師,及至2000年取得大律師資格,但案發後已在大律師名冊上不見他的登記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