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社保供款金額需從長計議 |
2010-10-16 (16:20) |
澳門行政長官崔世安今日表示,新《社會保障制度》的供款金額需由社會協調常設委會繼續研究,無需急於在新制度生效時訂定。 他表示,新《社會保障制度》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保障範圍擴展至很多居民。市民都關心和支持新制度的實施,亦很關心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狀況,這關係到供款比例和金額等問題。 崔世安認為,現階段首先要重視新《社會保障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正常運作,以達到政府預期的目標。至於供款的金額等問題,可於下一階段交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討論,由勞、資、政府三方代表共同研究,並繼續聽取意見,無需急於與新制度同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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