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建宗冀任內提標準工時報告 |
2010-10-14 (18:16) |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在《2010 - 11施政報告》建議下,高齡津貼離港期限由每年240天,大幅放寬至305天後,約有2,000名每年留港約60天的長者可直接受惠,每年可領取多10,027元的額外津貼,明年首季實施。 張建宗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估計目前約有40,000名領取高齡津貼的長者,長時間在內地居住或外遊。 《施政報告》提出「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取代「交通費支援計劃」,資助全港合資格在職人士的交通費,往返工作地點,每人每月600元,旨在減輕低收入在職人士在交通費的負擔。 張建宗強調,新計劃比現有計劃規模及承擔更大,在未來兩個月制訂具體細節,年底前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匯報詳情。 談到訂立標準工時時,他強調,這是個複雜的課題,必須謹慎處理,希望在任內推出研究方向的報告。其中1個考慮因素是低薪行業的中小企的承擔能力,尤其是政府尚未掌握《最低工資條例》如何影響中小企營運的實質數據。 他說,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很快便會向行政長官提交最低工資水平的報告;期望11月內把最低工資水平,以附屬法例形式,提交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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