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不滿無法例阻擴建堆填區 |
2010-10-06 (10:30) |
就律政司向立法會發出書面法律意見,指立法會無權廢除有關指定令,即使通過動議,亦無法律效力,立法會《2010年郊野公園(指令)(綜合)(修訂)令》小組委員會今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事件,議員均抨擊政府的做法是挑戰立法會的地位。 律政司副法律政策專員區禮義在會上指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通過批准把清水灣郊野公園5公頃土地,剔出郊野公園範圍擴建堆填區,並已提交土地註冊處及刊憲。由於相關法例程序已完成,所以行政長官在《郊野公園條例》下並無權廢除有關指定令,同樣地立法會也無權力廢除,即使立法會通過廢除該指定令的動議,在法律上亦並無效力。 不過,立法會法律顧問指出,今次的情況有別於以往討論和審議大老山隧道等情況,立法會通過廢除該指定令的動議並不影響郊野公園的定名和法例的生效。 身為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議員湯家驊認為,律政司副法律政策專員提及的情況並不全面,因為《郊野公園條例》只賦予行政長官權力擴展郊野公園範圍,並沒有賦予權力縮減郊野公園的範圍。他指出,即使交由法庭裁決,也會同時考慮憲法憲制問題,因此立法會有權阻止郊野公園令生效。 民主黨的劉慧卿批評,政府現時始提交律政司意見,是要挑戰立法機關的權力,因此不能接受,即使對簿公堂,立法會也願意接受挑戰。 環境局長邱騰華則指出,將軍澳堆填區擴建計劃在05年已經提出,政府已盡量回應市民需求,希望把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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