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會挑戰 移民領福利法 |
2010-09-30 (05:25) |
(歐洲 )(本報訊)歐盟委員會最新指出,英國對移民何時有權獲得福利金的規定違反法律規定。 歐盟委員會官員已經書面要求英國政府,撤消「常居地居留考試」(Habitual Residency Test),這一判斷移民是否有權獲得社會福利的標準。 該考試要求移民需首先證明他們已經在英國工作,或有機會在英工作,以符合申請「求職者津貼」(Jobseeker's Allowance)及其他收入補助的資格。 但歐盟官員在信中指出,英國政府此規定與歐盟法律相違背,同時違反歐盟人權法。「歐盟法律允許各成員國自行制定其社會保障方案,以及社會救濟方案細則,其中包括可獲得福利的條件。然而,各成員國制定相關規定時,不能違反作為基礎的歐盟法律,如平等對待各歐盟成員國居民等法律。英國政府推行的常居地考試就與歐盟法相抵觸。」 一名歐盟成員國居民曾去信歐盟委員會投訴。對此,歐盟委員會12月回信,並同時要求英國政府即時改善,但此要求被工黨內個部長們忽視。現在,歐盟委員會已經開始對此採取法律行動。一旦成功,「常居地居留考試」以及其他規定,如「只有工作超過12個月及更長時間人士,有權申請求職者津貼」,都將面臨取消。 英國政府1993年引入「常居地居留考試」,要求移民回答:來英國的原因、計劃在英逗留多長時間、其工作計劃等,以避免「福利旅遊者」(Benefit Tourist),逗留英國只為領取英國福利。 2004年,10個東歐國家新加入歐盟時,該考試標準被進一步收緊。去年,46,957非英籍移民接受「常居地居留考試」,最終24,604人通過考試,22,353人被判無權申領英國福利。然而,一旦歐盟委員會是次法律行動獲得成功,英國福利大門將被迫向所有歐盟居民打開。 就業及退休保障大臣施志安(Iain Duncan Smith)已表態將不會向歐盟妥協。該部門發言人則表示,英國現正與歐盟磋商,表明相關考試的必要性、合理性。該考試是英國確保從未在英工作過的人無法佔用英國福利,減少納稅人不合理福利負擔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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