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律師指不符歐盟人權及種族關係法 申請配偶簽證須考英語或違法 |
2010-09-30 (05:26) |
(歐洲 )(本報訊)內政部計劃今年11月起,對申請英國配偶簽證的外國人要求須通過英語考試,但主張人權和言論自由的律師事務所Matrix Chambers指出,該計劃可能違反歐盟人權及種族關係法。 該律師事務所御用大律師辛格(Rabinder Singh)及麥可根(Aileen McColgan)指出,內政部此項旨在通過入境前英語考試,打擊假結婚的舉措,違反人權法中家庭生活權的規定。同時,該規定還涉嫌種族歧視,因是要求來自印度的配偶參加英語考試,但來自美國加利福尼亞洲母語為西班牙語的配偶,卻無需參加此類考試。 Matrix Chambers律師事務所在人權團體Liberty聘請下,給出以上意見。該事務所總監查克拉巴蒂(Shami Chakrabarti)警告,若每年有超過25,000名海外配偶受新政策影響,該事務所可能受聘向高等法院提出挑戰。 他說:「我們已警告入英前英語考試是歧視及違法的,該意見獲得英國最知名大律師的支持。若政府一意孤行,堅持推行邊境管理局此項不成熟而未經民意調查的政策,必將面臨訴訟自取其辱,聯合政府一直宣揚的執政自由祭奠也將蒙塵。如有必要,我們將第一時間站出來保衛美滿家庭不被拆散。」 新規定擬11月起施行 配偶入境前須通過英語考試的建議,兩年前首先由工黨內個部長們提出,旨在促進移民融入社會,幫助他們找工作,並強調英語的重要性。所有來自非英語國家的配偶都必須參加英語考試。 目前,海外配偶人數排在前五的國家為巴基斯坦(8,570)、印度(5,110)、孟加拉(2,780)、美國(2,110)及泰國(1,776)。 內政部去年7月進行的有關平等評估已顯示,該測試對甚少使用英語國家配偶存在負面影響,因此決定給予該政策兩年緩衝期,定於明年夏天開始實施該政策。這些非英語國家配偶可利用該緩衝期接受40-50小時英語培訓,並擁有基礎英語水平。然而,現政府部長們今年6月決定,將此政策提前至今年11月實施。 辛格及麥可根指出,現政府此舉將導致眾多家庭無法團聚,原因是短暫緩衝期間,海外配偶可選讀的課程有限,或她們無法兼顧家庭、工作,戰勝年齡、疾病或殘障等因素完成課程。 對此,邊境管理局表示,將單獨考慮海外配偶申請人的身體及精神等特殊情況予以豁免,但就強調豁免只佔極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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