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半旅遊保險旅警下可取消
2010-09-15 (18:11)
消費者委員會表示,市面21個旅遊保險計劃中,13個容許投保人在發出外遊警示及無索償紀錄的情況下,取消保單並退還全部保費;其中4個計劃規定,只有當目的地獲發紅色或黑色警示,才可以獲得該項保障。

        消委會今天公布市面10間保險公司提供的21個旅遊保險計劃的調查結果。旅客若因目的地獲發黑色警示而被迫取消及縮短行程,不同保險計劃提供由5,000 - 50,000元的保障,以支付無法退回的訂金及費用,如團費或機票費用等。

        調查中的21個計劃涵蓋3 - 7天的行程,保費介乎48 - 366元不等,保障範圍包括醫療費用及緊急醫療運送、旅程阻礙、取消或延誤,以及行李遺失等。

        所有21個保險計劃都已因應外遊警示制度提供「伸延保障」,就取消旅程及縮短旅程加進新條文。視乎各保單條文而定,保單必須於警示未發出前購買,或於出發前7天內或在旅程中發出警示,才可享有取消或縮短行程保障。

        另有8個保險計劃提供300 - 2,000元的外遊警示現金津貼,以支付因紅色或黑色警示下,行程被迫縮短或無可避免的延誤所帶來的額外開支,如住宿及交通費等。

        13個計劃容許投保人在發出外遊警示及無索償紀錄的情況下,取消保單並退還全部保費,其中4個計劃規定,只有當目的地獲發紅色或黑色警示,才可以獲得該項保障。

        若消費者欲在紅色或黑色警示下,保留保單直至稍後再度出發,也有計劃容許投保人延遲保單生效期最多30日至12個月。這次研究涵蓋的21個保險計劃,均提供醫療費用及緊急醫療運送保障。

        消委會呼籲市民,保障所指的「死亡」或「永久性完全傷殘」均有時限性,普遍計劃限制由意外受傷日起計的90日至12個月內死亡或導致永久性完全殘廢。

        大部分保單不承保事項包括暴動、恐怖活動或為執法機關執勤所引致的損失、非必要治療及其他情況。
 
相關新聞
深圳抽檢腐乳發現含山梨酸 2010-09-08 (15:25)
工廠直銷店商場命運今揭盅 競消委會主席置身收購事外 2010-08-20 (06:41)
四款指甲油含致癌物 2010-08-16 (12:30)
電風扇半數有安全隱患 2010-08-16 (12:29)
消委會指信用卡簽帳利率高 2010-08-16 (10:47)
十款電風扇一半有安全問題 2010-08-16 (10:09)
消委會半年接逾600宗內地客投訴 2010-08-12 (14:50)
「優質誠信香港遊」加強宣傳 2010-08-12 (13:44)
領都小業主投訴遲交樓 2010-07-30 (12:20)
消委會倡設物業資訊平台 2010-07-26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