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成員獲撤刑毀罪 |
2010-09-15 (12:27) |
5男4女綠色和平成員,今年5月在政府總部外發起拯救氣候的行動,用白色顏料沿總部外圍地上塗有「救氣候、擒逃犯」、「Saveclimate,CatchDonald」等標語。9人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名,今早再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時接受律政司建議,同意簽保守行為及支付約7500元清潔費,獲撤銷控罪。 不過,其中一名被告、綠色和平項目經理張韻琪表示,環保問題相當逼切,會堅持以非暴力行動,表達意見。她又指,拯救氣候是無罪,批評政府起訴他們是浪費公帑,不如把時間及資源,用來應對氣候變化。 控罪指他們於今年5月19日,無合法辯解下損壞屬特區政府的亞厘畢道、砲台里及雪廠街圍繞中區政府合署的行人路、梯級及車路。 9名被告依次為蔡家民(31歲)、王曉君(25歲)、楊文友(28歲)、張韻琪(32歲)、方曉龍(21歲)、鄭芝蘭(35歲)、陳錦卓(22歲)、羅慧茵(20歲)及陳耀軒(2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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