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聖地牙哥被謀殺17歲少女命名 州長簽署性罪犯囚終身法案
2010-09-11 (05:52)
(三藩市 )(本報訊)州長阿諾舒華辛力加周四簽署一項法案,可令加州的一些性罪犯被判處終身監禁。該項切爾西法例(Chelsea's Law),以今年二月在聖地牙哥被謀殺的17歲少女切爾西.金(Chelsea King)命名。

        一名因性侵兒童而曾被定罪的男子在謀殺切爾西後的不足三個月,被判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他並承認謀殺14歲女童Amber Dubois的控罪。

        15至25年監禁提高至終身

        阿諾在Balboa Park舉行的一項儀式上簽署這項法案,出席的還有切爾西的父母Brent King和Kelly King,及發起這法案的聖地牙哥共和黨州眾議員Nathan Fletcher。

        法案內容包括加重向18歲以下青少年性侵犯初犯者的懲罰,從目前15至25年監禁提高至終身監禁不得保釋,前提是涉及可加重控告的罪行,如綁架、使用武器、虐待、捆綁、下毒或之前曾有性犯罪定罪紀錄等。

        法案也對部分涉及兒童的性罪案加重處罰,延長部分性罪犯服刑期滿假釋時間從5年至10年,以及要求性侵犯14歲以下者必須終身配戴衛星系統(GPS)監視器,和禁止性罪犯踏足公園等。

        部分律師民權分子曾反對

        金氏夫婦感謝議員加快程序讓法案在議會獲通過。Kelly King表示議員向兒童示範了甚麼是好的、正確及明智的決策。Brent King則表示起初對這法案不抱太大信心,並曾為推出選舉提案作好準備。

        加州現行法律已對性罪犯有嚴格規範,包括限制他們可以居住在離學校和公園多近的地點,對性罪犯行蹤進行監視等,但這些監視行為一般在性罪犯完成假釋後即告完成。

        部分刑事辯護律師和美國民權聯盟(ACLU)對法案曾表示反對,他們認為議案定義過於廣泛,限制性罪犯踏足公園的規定過於嚴格,以及沒有要求對性罪犯提供治療和改過自新,可能進一步造成監獄人口擁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