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強指需完善保險業監管制度 |
2010-09-11 (12:13)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11日表示,成立獨立的保險業監管局,有助完善保險業監管制度,有效應付金融市場急劇變化,以及提高投保人保障,從而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陳家強在電台發表《香港家書》時指,從金融風暴的經驗來看,完善保險業的監管制度是刻不容緩的工作。香港保險業由政府部門和業界自律規管機構分工監管,未能符合國際監管要求。成立獨立的保監局,不僅能靈活調配資源及吸引人才,更可有效應付金融市場的急劇變化及保障投保人,促進市場可持續發展及加強保險業的競爭力。 他建議,由獨立保監局負責直接發牌及規管保險仲介人。 陳家強表示,在目前保險仲介人的自我規管制度下,自我規管機構的調查權力不夠全面,也難以令公眾完全信納它們在處理投訴時會不偏不倚。如由保監局直接規管仲介人,獨立執行法定的職能及運用監管權力,可以更有效地保障投保人,提高保險業的認受性。 另一方面,由於約30%的保險產品經由銀行銷售,建議賦權香港金融管理局,按保監局訂立的標準和要求,規管在銀行進行的保險銷售活動。同時,特區政府會要求監管機構緊密溝通,並會建立制度,包括成立程序覆檢委員會及法定上訴機制,以確保金管局與保監局相同的準則及力度執法。 他稱,成立獨立保監局的公眾諮詢目前正在進行中,並將持續至10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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