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其雄帶到石垣市警署 |
2010-09-10 (16:46) |
在釣魚台附近被逮捕的中國漁船「閩晉漁5179號」船長詹其雄,下午日方被帶到沖繩石垣市法院後,再將他帶到一間警署。 石垣海上保安部管理科長中村峰夫表示,地方檢查機關有可能再次提審船長,提審結果將決定是拘留抑或釋放漁船船長。 按照日本法律,拘留一般為10天,也可延長至20天。若被拘留,中國船長將面臨被保釋、拘留期滿釋放或被起訴三種可能。 外交部長楊潔箎第三次召見日本駐華大使丹羽宇一郎,就日本扣押中國漁船「閩晉漁5179號」,並控告船長詹其雄,提出嚴正交涉及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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