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 )(本報綜合報道)代表州政府和工會的雙方律師周三在三藩市的加州高等法院中,就舒華辛力加州長對州府員工
頒布的無薪假命令各自陳述辯詞,但大法官在會終時沒有作出決定。
由7名大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負責審議州長是否有權下令二十多萬名州府員工休無薪假,從而節省開
支。每月休3天無薪假約等於員工被迫減薪近15%。經過長達90分鐘的庭訊,大法官雖提問許多問題,但最後仍
未對州長下令減少員工工作時間是否違反集體談判的合約作出裁決。
州長阿諾於2009年2月為了節省開銷,開始對二十幾萬名員工頒布首宗無薪假命令,引起工會和主計
長的抗議,高等法院的決定對解決這場冗長的法律訴訟至為關鍵。
代表州主計官江俊輝的律師強納森(Robin Johansen)與代表4個工會的勞工律師聯手回答大法官的
提問。他們辯稱,州長在將近兩年前,下令二十多萬名員工休無薪假來紓解州政府預算危機,踰越了他具有的
權力。
而代表州長的律師則指,州長作為加州最高首長,即僱主的角色,自動被賦予頒布無薪假的權力。
高等法院7名大法官對雙方提問的問題可歸為兩大類:2009年預算案計入無薪假節省成本,那是否意
味州議會認可並因此給予州長實施無薪假的合法權力?以及,無薪假措施是否為州長可遣散員工的不容置疑的
權力的延伸?
大法官也詢問工會律師,發布無薪假命令來處理加州政府預算危機,是否比採取裁員行動更為溫和?
代表最大的州府員工工會「國際服務業員工工會」(SEIU)第1000地方支會的律師吉耶絲(Anne
Giese)的回答是否定的,她說:「我不相信那是比較溫和的措施。」她指出,現時有許多的解決方案,應該
先研究所有合法的方案,而不是斷章取義地節選法律條文來建立根本不存在的權力。
但代表州長的律師泰拉(David Tyra)指稱,當州政府面臨財政危機時,州長有權作出改變。
從法庭詢問的問題研判,大法官的裁決基礎,可能在於他們是否認為州法律和勞工合約必須明確聲明
州長擁有頒布無薪假命令的權力,但目前的法律和合約均未言明此事。另外,他們也可能認為,州長身為州政
府最高首長,加上州議會去年採取的預算行動,均暗示州長有頒布無薪假命令的大權。
法庭的最後判決限期是12月9日,但法律界人士估計法官不用等太久便會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