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巧珍聲言會上訴 |
2010-09-04 (14:58) |
旅遊業議會裁定,被投訴強逼旅客購物的導遊李巧珍嚴重違規,即時撤銷導遊執業資格,聘請她的金凱國際旅行社則罰款47500元,若他們不服,可以在14日內提出上訴。導遊李巧珍就指,沒有預到會有這結果,會提出上訴。 現時不在香港的李巧珍指裁決不公平,聲言上訴,又指心情混亂,下星期一將召開記者會。 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李巧珍並非首次違規,她於06年已曾觸犯類似行為,被裁定暫停導遊證1個月,今次再犯顯示對方沒有改善。李巧珍如果不服裁決,可以在14日內提出上訴。她日後可以再申請導遊證,但需由導遊委員會審核決定是否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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