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議會撤銷李巧珍導遊證 |
2010-09-04 (13:11) |
旅遊業議會規條委員會就本港導遊李巧珍謾罵內地遊客以強逼購物的聆訊結束,一致裁定「阿珍」違規,即時撤銷她的導遊證,而同團另一名導遊則被裁定暫停導遊證3個月。至於聘用「阿珍」的金凱國際旅遊亦被罰款4.75萬元,獲保留會籍。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規條委員會翻看錄像後認為,被指違規的導遊李巧珍的言行,的確沒有照顧好旅客,在強逼購物方面,對旅客指沒有購買足夠東西,便不會安排酒店及膳食。 董耀中又稱,李巧珍過去曾觸犯強逼購物的違規行為,被裁定暫停導遊證1個月,今次再犯,委員認為對方沒有改善,因此一致裁定撤消她的導遊證。不過,董耀中補充說,李巧珍日後可再申請導遊證,但需導遊委員會審核,決定是否批准。 至於她所屬的金凱國際旅遊,由於監管不力、無提供足夠資料,被判處罰款。董耀中表示,金凱國際旅遊在個案中亦有違規,包括未有向議會登記行程、未有確保導遊遵守守則,以及不知道「阿珍」曾聘用其他導遊等,判處罰款4.75萬元。 惡言「這輩子不還,下輩子也要還出來」的本港導遊李巧珍「阿珍」,今年3月帶一個安徽旅行團時,不滿團友購物不多而謾罵團友,被旅遊車上的團友王先生拍下惡行放上網,同團24人又聯署,一併投訴阿珍和另一名導遊態度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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