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大器辦公室被指多拿錢少辦事
2010-08-19 (05:28)
(三藩市 )(本報訊)根據三藩市市府統計顯示,市公辯官賀大器辦公室的預算和職員每年都在增加,但辦案的數字卻低於他2003年剛擔任此職務的時候,引發外界不少批評。

        為限制市府成本而鼓吹削減市府僱員退休金津貼和健保開支的公辯官,正面對批評。

        《三藩市紀事報》昨日引述市府文件說,公辯官辦公室去年拒絕接辦超過一千宗案件,將其交由私人律師處理,納稅人為此付費220萬元。市長紐森發言人威尼克(Tony Winnicker)說,「市府其他部門都在削減開支,但與此同時,賀大器卻與眾不同,多拿錢,少辦事。」

        賀大器對此辯稱,情況並非如此,「這些開支不是我造成的,去年多花幾百萬元,是市長沒有為公辯官辦公室提供適當經費直接造成。」

        去年,當市府準備削減各個部門預算時,賀大器就警告紐森和其他官員,如果他的辦公室得不到充足的經費僱聘職員,他只好被迫拒接案件,到時市府花的錢會更多。賀大器說,他屬下的律師都已超負荷工作。

        賀大器說,去年市府主計官報告指出,每名公辯律師每年接辦的案件平均為218宗,遠遠超過全國建議標準的150宗,在六月結束的上一個財政年度,公辯律師被要求每人處理重罪案272件,要他們承受如此沉重的工作,將會剝奪人們的法律權利,也導致出現更多耗資巨大的控告市府的官司。

        但是,市府主計官發現,在賀大器2003年就任公辯官時,公辯律師每人一年辦案305件。市長預算辦公室的數字顯示,自那時起,賀大器辦公室的預算和職員人數增長速度大於市府其他民選官員的辦公室。

        從賀大器當選迄今,辦公室預算增加了91% , 而同期地檢署預算只增加了23%,人手方面,前者從112人增至156人,後者卻從252人減至243人。

        市府數字顯示,即使在財政艱難時期,賀大器辦公室的預算每年都在增加,只有一年例外。地檢署今年的預算為3,900萬元,遠超公辯官辦公室的2,500萬元。

        7月29日,三藩市高等法院行政官向市府上交一張賬單,稱因公辯官辦公室無暇接案,導致案件的外包量空前增加,為此市長紐森向市參事會提出追加預算2,200萬元。

        每名嫌犯受審時都有權得到法律代表,如果他們無力聘請律師,法庭會要求公辯官辦公室為他們安排辯護人。公辯律師若與案件有法律衝突(例如他們已在同案中代表其他人)或者人手不足時,可以拒絕接案。在這種情況下,被告將由法庭主持的一個低收入被告辯護計劃接辦,由市府出錢聘請私人律師出庭辯護。

        在六月結束的上一財政年度,公辯官辦公室以人手不足為由拒接的案件大增,從2008-09財政年度的18宗激增至1,086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