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罰款回收種類增 市長簽11法大戰垃圾 |
2010-08-18 (05:40) |
(紐約 )(本報記者榮筱箐紐約報道)市長彭博昨(16日)簽署了12條法律,其中11條與垃圾回收相關,法律內容從增加垃圾回收種類到提高垃圾分類違規罰款,這是紐約市自1989年首次推出住宅垃圾分類回收項目至今在推廣垃圾回收方面做出的最大舉動,這些法案將使紐約市向清潔環保城市再邁進一大步。 這些新法律幾乎涉及到垃圾回收的各個方面,在回收種類方面,新法要求清潔局與油漆生產商和銷售商建立聯繫,在自願的基礎上將消費者沒有用掉的油漆進行回收再利用;到2011年底南布碌崙海軍船塢的垃圾回收設備完成後,把所有的硬塑料列入分類回收,此舉將使每年8000噸原本會流入垃圾填坑或焚燒爐的塑料被回收再利用,這相當於一萬人一年產生的垃圾;之前民居院子裡的落葉和枯草一直沒有被分類處理,但這些垃圾其實可以被化成有機肥,新法律要求衛生局每年的3月1日到7月31日和9月1日和11月30日期間對院落垃圾進行分類回收,在法律通過的兩年內必須開始執行。 法律還要求衛生局進一步提供相關設備為民眾提供分類回收的方便,包括在三年內向公園、商業區等公共場合提供500個新垃圾筒,分類回收金屬、玻璃、塑料和紙等,在10年內累計增加1000個新垃圾筒。到2011年1月前要建立全市範圍的紡織品回收項目,讓民眾可以把舊衣服分類回收。對於住戶產生的有害垃圾,比如舊電池、電器等,法律要求衛生局在2011年7月前建立起全市範圍內的回收項目,至少在每個區內年提供一次定點專項回收。 新法律注重以教育和懲罰並重的方法推廣分類回收,要求教育局下屬公校在2011年1月前制定回收計劃,並在所有教室內配備紙張回收筒,在飯廳和入口處配備金屬、玻璃、塑料分類回收筒。 法律要求清潔局設立法規,要求住宅房東向房客提供垃圾回收指導手冊,並將相關規矩張貼在大樓的垃圾存放處。對於違反分類回收規定的9個單元以上的住宅樓和商業工業樓,首次違規罰款將被提高至100元,二次違規200元,在一年內第三次或更多違規罰款為每次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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