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選官員任期問題 彭博拒絕明確表態 |
2010-08-14 (05:02) |
(紐約 )(美聯社紐約12日電)紐約市長彭博2008年推動市議會通過改變任期法案,從而使他可以競選第三屆連任市長,並競選成功。但是,他12日被問到今年11月選舉時讓選民決定任期的問題時,他卻不願意明確回答。 獲授權審查紐約市法律,以及審查由選民決定任期制可能性的一個委員會已於周三(11日)晚決定,把任期限制問題列入今年11月的選票,由選民投票表決。 現在的市法律規定,民選官員可以尋求連續三屆任期。原來的限期是兩屆,是彭博市長推動市議會把任期限制改為三屆。 兩屆任期是1993年由選民投票成為法律的。3年以後,改變兩屆任期為三屆的努力失敗。最近的民意調查顯示,選民們還是支持兩屆任期,不支持三屆任期。 11月選舉列入任期問題,現在還沒有成文。但委員會於11日晚投票,基本決定把這個問題交選民決定。如果選民拒絕,三屆任期的法律就會停止執行。 彭博12日說,他對任期問題的看法眾所周知。但他拒絕明確說明對任期問題的立場。他說:「我認為多年來我已表明了自己的觀點。我認為,現在這個時候,應該由委員會和公眾來決定這個問題。」 在這個問題上,彭博過去就多次表達過自相矛盾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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