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醉駕被判罪者汽車 周日起裝聯鎖點火器 |
2010-08-14 (05:04) |
(紐約 )(本報訊)第二階段的《莉安德拉法(Leandra’s Law)》,將於周日(15日)開始生效。 據WCBS報道,32歲的哈塔斯(Carmen Huertas)於本周初認罪。她於去年10月參加派對後酒醉駕車發生車禍,導致車上11歲的莉安德拉·羅薩多(Leandra Rosado)死亡,其他6名女孩受傷。 莉安德拉的死亡促成通過《莉安德拉法》,該法規定,車上如果有15歲以下的孩子,酒醉駕車者就構成重罪。現在,任何被判酒醉駕車的人,包括首次酒醉駕車者,從8月15日開始,必須在他們的車上安裝和保持一個聯鎖引擎點火裝置。如果司機是酒醉駕車,該裝置可以阻止汽車發動。 派特森州長12日說,該裝置可以降低酒醉駕車殺人死亡案件35%。他說,這種裝置可以有效阻止那些一向認為喝了酒也可開車的人發動汽車。全國有10個州通過了類似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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