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官籲暴亂損失華商索償 |
2010-08-13 (05:34) |
(三藩市 )(本報記者朱瑞良屋崙報道)在梅薩利(Johannes Mehserle)判罪日屋崙暴亂中蒙受損失的華埠商戶,地檢官將代為向滋事者索償,現呼籲受影響商戶向警察局華埠社區聯絡員時晨光申報,電話:510-238-7957。 屋崙防止罪案委員會主席陳錫澎表示,已接獲地檢官的通知,現正對當晚的滋事者及匪徒進行檢控,一旦入罪將會要求法庭判被告賠償損失,故此希望當晚暴亂中被破壞或搶掠的華裔商舖東主,勇於出來申報自己的損失。 勿放棄機會致電申報 陳錫澎說,事件中被拘捕的疑犯,不少是屋崙市以外的居民,當中可能置有物業及財產,故此相信他們有能力賠償損失。他又說,雖然未必確保被告能被定罪,即使有賠償亦未必是百分之一百,但仍希望商戶不要放棄這個機會,致電時晨光申報。 至於申請者是否要提出單據以證明是在暴亂中蒙受損失。陳錫澎建議,商戶最好保留所有資料,以備執法當局核實時作為佐證,但目前最重要的是讓當局記錄所有損失數字以便追討。 因2009年元旦在捷運車站槍殺非裔人青年格蘭(Oscar Grant III)而被檢控的前捷運警員梅薩利(Johannes Mehserle),7月8日被判非蓄意殺人(involuntary manslaughter)罪成。判罪後,屋崙出現暴亂,暴徒向至少38間商店進行了搶掠和破壞,造成了超過80萬元的破壞,受損的包括華埠商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