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嘉純會聽取港台員工意見 |
2010-08-13 (15:19) |
政府委任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成員,及公布《香港電台約章》。港台顧問委員會主席由前律師會會長黃嘉純出任,其他成員包括傳媒、科技、新聞、文化藝術、會計或財經及教育等界別,任期2年。 港台顧問委員會主席黃嘉純表示,港台在編輯自主方面一向都有自由,而且已經在《香港電台約章》清楚訂明。《香港電台約章》亦說明顧問委員會在執行職能時,是會恪守港台的編輯自主這個原則,他稍後會與員工溝通聽取意見。 他表示,過去80年,港台一直為市民提供高質素的電台及電視節目,因應科技的發展,港台近年亦積極發展新媒體服務,大部分港人都與港台共同成長,港台早已在市民心中成為一個具質素保證的品牌,亦是香港最具公信力的電子傳媒機構。 他又表示,家中擁有6部收音機,外出時亦會帶同手提電腦,可以追聽港台的節目。 黃嘉純稱,政府已經為港台的未來發展定下明確方向,即要負起提供公共廣播服務的功能,亦要發展數碼電台及數碼電視頻道服務,新媒體服務,支援社區的廣播,以及盡快重置新的廣播大樓,強化機構管治的理念等。他指,港台正正邁進新一個階段的發展,他很榮幸在這個歷史時刻,與港台同事一起為港台的新發展作出貢獻。 黃嘉純表示,公共廣播的首要原則是要為公眾利益服務,最廣為人接納的公共廣播服務特質及原則,包括普及化、多元化、獨立性及獨特性,而且是要免受任何政治或者商業壓力。政府今日公布了《香港電台約章》,已經具體將這些原則訂定下來,顧問委員會的角色是向廣播處處長提供意見,協助港台達到提供優質公共廣播的目的,他與委員會的成員將會用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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