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進一步提高樓花銷售透明度 |
2010-08-10 (15:57) |
政府進一步提高樓花銷售的透明度。 運輸及房屋局表示,12日起,發展商在公布交易資料時,須一併提供發展項目的預計完工日期,亦須在買賣合約取消後的五個工作天內,公布有關資料。 發言人說,現時,地政總署的預售樓花同意方案以及香港地產建設商會的指引,均規定發展商須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的五個工作天內,在售樓處及發展商的網頁公布未建成一手私人住宅物業的交易資料。有關資料包括買賣合約簽署日期、交易的單位、交易金額,以及當中涉及該發展商董事局成員以及其直系親屬的交易。 為進一步提高交易資訊的透明度,由星期四起,進一步要求發展商公布更多交易資料,此外,鑑於公眾關注近期有個別發展商,未有及時公布私人住宅物業已取消交易的資料,因此同時要求發展商於買賣合約取消後的五個工作天內,公布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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