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老幼 每人一年最多收260元中低收入家庭獲退銷售稅
2010-08-06 (05:48)
(多倫多 )(本報記者)安省實行合併稅後,省府宣佈兌現其稅務計劃的另一項措施,即從本月起,中低收入的省民,將每年收到安省銷售稅退稅,每個成人和兒童每年最多得到260元,分4季度發放。

        安省稅務廳長韋金遜(John Wilkinson)昨天在多倫多西區的一個救濟貧困人士的家俬庫內,宣佈了省府將從下周起,正式發放銷售稅退稅款(Ontario Sales Tax Credit)的消息。凡屬中低收入的家庭,不分老幼,均可獲得每年最多260元的退稅。分別在今年8月、11月及明年的2月和5月收到支票。韋金遜表示,全省將有310萬個家庭和個人受惠。凡是已經收到了聯邦政府的貨勞稅退稅(GST Credit)的人士,也就會符合安省銷售稅退稅的資格。

        韋金遜強調,這項新的退稅政策是永久性的,是安省綜合稅務計劃的一部分。該計劃是為了改革安省50年來的過時稅務體制,新計劃包括了今年1月1日起開始實行的個人入息稅和商業稅削減,此措施惠及93%的個人入息稅納稅人。另外,還有上述銷售稅退稅和新的合併稅(HST)。

        全省310萬家庭和個人受惠

        合併稅的實施,保持了83%的消費品,不會因此受影響,只是有17%的能源等消費受到影響。為此,省府政府會在3年內支出118億元用於個人稅務減免,以幫助省民對合併稅的適應和調整。今年6月起,安省每個家庭已獲得1,000元退稅,個人則有300元以減輕稅務負擔。

        省民如要得到無論是聯邦還是省的退稅優惠,都必須在2009年報稅,即使收入太少,不需要繳納入息稅亦要報稅,這對低收入單身人士和家庭尤其重要,因為只有在報稅後才會獲得退稅。

        本次的安省銷售稅退稅,是針對中低收入家庭和個人,其收入標準按調整後的家庭純收入計:單身,20,000─26,500;兩口之家,25,000─38,000;三口之家,25,000─44,500;四口之家,25,000─ 51,000;五口之家25,000─57,500等等。

        韋金遜表示,推行銷售稅退稅是為了放更多的錢在安省家庭的口袋裡,這是綜合稅務計劃的一部分,但其中最重要的福利,還是要創造更多的就業和發展更強勁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