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浪西灣納入審批地區刊憲 |
2010-08-06 (11:09) |
政府刊登憲報把西貢大浪西灣納入發展審批地區草圖,即時凍結新發展,有效期3年。 被納入發展審批地區草圖的大浪西灣面積約16.55公頃,列作非指定用途。除了農業發展外,所有其他用途均需要向城規會申請,否則即屬違法,但現存的土地用途可以保留,意味商人魯連成早前在大浪西私人土地上進行的發展日後有機會保留。 規劃署指出,西灣地區主要是草地、休耕農地及村屋等,挖土工程已在北部展開,為防止工程進一步影響區內的自然面貌,需要訂定規劃指引及規管發展。 城規會同時展開為期兩個月的諮詢,收集公眾對大浪西灣土地用途的意見,協助制定分區計劃大綱圖,列明土地上的發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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