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跟進大浪西灣發展工程 |
2010-07-28 (09:57) |
自從揭發有商人收購西貢大浪西灣土地作私人發展後,社會爭議聲音不絕,立法會今早舉行聯席委員會會議跟進事件。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土地挖掘工程涉及5千多平方米政府土地,當局已在現場豎立告示牌警告業權人,並會搜證研究是否可提出起訴。她表示,會行使權力,將大浪西灣納入「發展審批地區圖」,未經許可的發展或會視為違法,當局可採取執法行動,日後有任何發展都要事先向當局申請。 林鄭月娥又承認,規劃未完成前,政府無法要求停止工程,但相信透過政府部門和公眾監察,可以起到作用。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則表示,有關土地發展涉及官地,未經申請是先斬後奏,不可接受。 另外,民建聯的議員要求政府設立保育基金,在保育自然生態同時,也保障私人業權。公民黨陳淑莊則希望政府能將有生態價值或郊野公園附近的土地,列出清單,讓公眾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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