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入稟指禁酒駕車新法違憲
2010-08-05 (05:20)
(多倫多 )(綜合報道)激進保守黨青年將挑戰安省規定22歲以下駕駛人滴酒不沾,多倫多的溫納(Kevin Wiener)周三就要向安省高等法院申訴周日生效的法律違憲。

        在西安大略大學攻讀商業的溫納說,新法律違反憲法不得歧視年齡的原則。合理的做法應該是根據駕駛經驗加以限制,例如緬省規定,領取駕照的頭5年不得飲酒。

        加入聯邦及省保守黨的溫納強調,他說,會自行訴訟,預備花三、四萬元法律費用,自己絕不贊成醉酒駕車,挑戰新法律也不是要為難麥堅迪的自由黨政府。問題跟左、右派無關,而是政府做法不公平。他已開車4年,無任何違規記錄,但政府認為,不能信任20歲的人在晚餐時喝酒。

        運輸廳長韋恩接受《星報》訪問時說,她相信新法律能夠克服任何挑戰。政府根據證據修改法律,因為統計顯示,飲酒駕車在19、20、21歲達到最高峰,22歲後就開始改變。她指出,社會的許多決策都是根據年齡而定,例如16歲才能領駕駛執照、18歲才能投票、19歲才能飲酒,80歲以上長者…每兩年要通過筆試,如果有問題,還要接受路試。

        不過新民主黨司法評論員哥模斯(Peter Kormos)認為省府會有麻煩,他說,新法律有明顯的歧視。加拿大應該效法歐洲國家,絕不容忍駕車者飲酒,大家就不必猜測酒精有無超過限度,或在酒吧花2元作測試。

        新法律規定,22歲以下駕駛人只要測出喝酒,首次會吊銷執照24小時,再犯便吊銷90天,3次違規就不能再駕車。

        資料來源: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