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男子入屋行劫強拍裸照勒索囚16年 |
2010-08-04 (11:24) |
廣東茂名一男子連續兩晚潛入同一屋內盜竊、搶劫,事後更強行脫去女事主衣服,拍下裸照進行敲詐勒索,被一審判處監禁16年。 案發在去年3月11日上午,被告闖入茂名市區迎賓路一個住宅單位,盜走屋主的手表、戒指、項鏈、翡翠玉器及信用卡等物品。 次日晚上7時許,被告持刀及假槍再次潛入單位,用透明膠布綁住女事主的手腳,搶走現金3000元人民幣及一部相機,還強行脫去女事主的衣服,拍下裸體照。 同年6月9日,被告拿著裸照向女事主敲詐勒索,要求1萬元贖回相片,討價還價,以6000元成交。次日傍晚,被告在家中被當警方拘捕,並繳獲作案工具、裸照及部分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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