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涉性愛片勒索案押後審
2010-07-13 (12:18)
年輕少婦涉嫌以性愛影片勒索一名男子300萬元,她今早在區域法院否認控罪,法庭將案件定於12月2日開審,預計聆訊3日,被告獲准以現金及人事共7萬元保釋。

        女被告前香港划艇代表隊女選手陳學殷(27歲),報稱家庭主婦,被控一項勒索罪名。控方指,由於男事主在社會上有地位及身分敏感,向法庭申請在庭上作供時以屏風遮掩,法庭接納有關申請。

        案情指,被告與事主於05年認識,曾三度發生性行為,其中兩次於酒店進行。至今年5月,被告以書信方式告訴被告她持有性愛影片,勒索事主300萬元,事後有人報警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