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孌童癖重囚11年 |
2010-07-29 (16:50) |
一名加拿大男子被控參加性愛旅遊活動,在柬埔寨和哥倫比亞與未成年少女進行性行為,最年幼的一個只有八歲,還把性愛過程攝錄下來。他於周三在溫哥華法院被判入獄十一年。這是自從加拿大頒布禁止性愛旅遊的法例以來,判刑最重的一宗案例。 五十九歲被告克拉森被按控以十四項在海外旅遊時與未成年人士進行性行為的罪名,被判入獄十年。另有一項非法輸入色情物料入境的罪名,被判入獄一年。被告承認全部控罪。 控方指出,被告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至二OO二年三月期間犯案。克拉森以前曾經接受過治斷,證實有孌童癖。 他在犯人欄內站起來,為自己的所作所為道歉,對法官說:「法官大人,我由衷對自己所做過的事,感到抱歉。」 卑詩省最高法院主審法官卡倫判刑時稱:「我認為被告所觸犯的罪行非常嚴重,極之不道德。被告的行為,公然違反了保護兒童及不傷害兒童的社會觀念。」 辯方律師表示,案中的少女都是自願的,而不是被迫上床,而克拉森只是付錢享受服務的嫖客,但法官拒絕接納這個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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