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麟重申民選區議員參選功能組別 |
2010-07-19 (15:28) |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2012年選舉安排。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重申,區議會功能組別參選人必須是民選區議員,以符合功能組別的規定。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2012年立法會與行政長官選舉辦法。民主黨劉慧卿提出,把新增的立法會區議會組別議席參選資格,擴闊到與區議會有實質聯繫人士。 林瑞麟回應,若跟地區有實質聯系的人士都可以新增的參選立法會區議會組別議席,則等同於320萬的選民都可以參選,這跟政府原先設計不同。 他認為,新增議席的選民基礎擴闊至320萬原本非功能組別選民,所以有關議席的提名與參選資格,需要確保跟區議會存在直接關係,以符合功能組別的規定,相信由民選區議員提名參選已是最民主的安排。 另外,政府將檢討參選經費上限,以鼓勵更多人參與2012年的選舉,增加選舉競爭性。 林瑞麟承諾,繼續與不同黨派見面,在暑假立法會休會期間,制訂本地立法建議,秋季提交立法會,期望明年第二季內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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